中国戏曲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处2010年招聘学科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处2010年计划招聘学科管理工作人员一名,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工作作风严谨求实,善于交流与沟通,合作意识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就业派遣资格,国家重点大学(985、211院校)或北京生源毕业生优先。
二、岗位具体要求
本岗位主要负责学科管理工作,包括学科点申报、学科队伍、学科平台、学科经费、学科档案建设等。应聘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计算机办公处理应用能力,熟悉行政管理或戏剧戏曲学。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附有本人近期照片的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3、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或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报送应聘材料方式
个人简历等材料可寄至: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处,邮政编码:100073
联系人:董昕
联系电话:010-63339290
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个人保管好自己的原件。
五、时间要求
我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处接受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下午4:00前。
六、招聘考核
我院成立招聘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业务能力考核。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由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处通知其参加应聘考核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七、其它
1、按照我院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规定:凡与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探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学院应聘。
2、我院自2008年起,对聘用人员(含接收毕业生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二○一年四月八日
中国戏曲学院教务处2010年招聘教学、艺术实践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院教务处2010年计划招聘教学、艺术实践管理工作人员一名,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工作作风严谨求实,善于交流与沟通,合作意识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就业派遣资格。国家重点大学(985、211院校)或北京生源毕业生优先。
二、岗位具体要求
应聘教务处教学、艺术实践管理岗位的人员应了解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和艺术教育管理规律,教育背景应为教育管理学、戏剧戏曲学等相关专业;能够胜任本科教学与艺术实践、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等工作。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附有本人近期照片的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其中,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3、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或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报送应聘材料方式
个人简历等材料可寄至: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教务处,邮政编码:100073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010-63336624
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个人保管好自己的原件。
五、时间要求
我院教务处接受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下午4:00前。
六、招聘考核
我院成立招聘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业务能力考核。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教务处通知其参加应聘考核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七、其它
1、按照我院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规定:凡于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探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学院应聘。
2、我院自2008年起,对聘用人员(含接收毕业生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二0一0年四月八日
中国戏曲学院财务处2010年招聘财会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我院财务处2010年计划招聘财会工作人员一名,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工作作风严谨求实,善于交流与沟通,合作意识强;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其中,大学毕业生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就业派遣资格,国家重点大学(985、211院校)或北京生源毕业生优先。
二、岗位具体要求
应聘本岗位的人员应掌握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知识,热爱财务管理工作,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工作中能够吃苦耐劳、踏实肯干、认真负责,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能够熟练掌握和使用财务软件和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其学科方向要求是财务管理或经济类专业。
三、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附有本人近期照片的简历;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大学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
3、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或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报送应聘材料方式
个人简历等材料可寄至:北京市丰台区万泉寺400号中国戏曲学院财务处,邮政编码:100073
联系人:范慧苓
联系电话:010-63352862
应聘材料恕不退还,请个人保管好自己的原件。
五、时间要求
我院财务处接受应聘材料截止时间为2010年4月22日下午4:00前。
六、招聘考核
我院成立招聘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岗位业务能力考核。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由财务处通知其参加应聘考核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七、其它
1、按照我院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规定:凡与学院中层及以上干部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探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学院应聘。
2、我院自2008年起,对聘用人员(含接收毕业生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
中国戏曲学院人事处
二○一0年四月八日